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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8 07:57:18  浏览:893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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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


政府令【第67号】《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泰安市人民政府令 第67号《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二000年第四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市 长: 鲍志强





二OOO年七月一日








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保障政府采购质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或项目法人(以下统称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获取货物、工程、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  政府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
 集中采购是指由各级政府专设的采购机构(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机构)统一组织采购的行为。
 分散采购是指采购单位按规定自行组织采购的行为。
 第四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五条  市、县(市、区)政府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政府采购机构负责政府采购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采购方式
 第六条  政府采购以集中采购为主。集中采购主要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采购,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采购,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五个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直接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分别谈判的采购方式;
 (四)询价采购,是指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五)单一来源采购,是指直接向特定供应商采购的采购方式。
 第七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
 (一)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工程项目;
 (二)大型维修及服务项目;
 (三)办公信息自动化管理系统;
 (四)大宗办公用品;
 (五)政府认为需要通过招标采购的其他项目。
 公开招标应当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第八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一)招标后,没有合格标或者没有供应商投标的;
 (二)急需采购的;
 (三)对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的;
 (四)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属于标准规格且价格弹性不大的,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第十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三)补充合同的价格不超过原合同价格50%的工程,工程要求必须与原供应商签约的;
 (四)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政府集中采购具体事宜由政府采购机构办理,也可委托有关主管部门或社会中介机构办理。  
 第十二条  分散采购采取定点采购、采购单位自主采购和持采购卡采购等方式。
 第十三条  政府集中采购采取的具体方式,由政府采购机构提出意见,报财政部门批准。重大项目的采购方式,应报同级政府批准。
第三章  集中采购程序
 第十四条  政府集中采购应当编制采购目录。采购目录由政府采购机构根据政府采购的实际需要编制,由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目录,应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单位应当按政府采购机构规定的时限填报政府集中采购登记表,并附有数量、质量、规格、技术要求等相关的资料。
技术含量较高的,应附有专家或技术人员出具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第十六条  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政府采购机构组织编制和发布采购信息;
(二)供应商依照采购信息提供有关资料;
(三)政府采购机构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提出意见;
(四)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评审意见进行研究,择优确定供应商。
2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可由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确定供应商;
(五)政府采购机构组织采购单位或直接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六)政府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组织验收;
(七)结算。
第十七条 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或紧急情况下的采购,由财政部门报经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批准,由政府采购机构直接组织采购。
重大工程项目的评标、定标,可由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委托项目法人依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评审委员会由政府采购机构、采购单位、监察部门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技术人员)组成。
第十九条 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由同级政府组织财政、审计、监察、技术监督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并邀请人大、政协机关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采购事项。
 第二十条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所需资金,由财政部门按合同额拨付政府采购机构。政府采购机构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供应商。采购单位需要与财政性资金配套的,应在实施采购之前存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
第二十一条 上级财政拨给下级财政的专项资金,凡属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由上级政府采购机构负责组织采购。
第二十二条 集中采购过程中的招标评标、项目论证及咨询、质量鉴定、代理、公告等相关采购活动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采购机构接受非预算管理单位委托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单位需要配套的资金,采购费用按比例分担。
第四章 采购监督
第二十三条 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纪进行处理。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政府采购目录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四)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情况;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被检查单位应如实反映情况,并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政府采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无效,财政部门应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应当采用招标采购方式而未采用,或在招标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
(二)擅自变动采购标的的;
(三)委托不具备资质的机构承办政府采购事务的;
(四)与代理机构或者供应商串通的;
(五)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给国家造成损失的;
(六)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两年内不得进入本级政府采购市场:
(一)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政府采购机构、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串通的;
 (四)向采购主管机关、政府采购机构、采购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等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  (六)其他违规违约行为。
 给政府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采购单位无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擅自进行采购的,由财政部门按违反财经纪律论处。
采购单位在填报集中采购登记表时虚增采购数量或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造成损失的,追究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故意延迟、刁难或拒绝验收,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政府采购应当接受社会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举,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按泰政办发[1993]78号文《关于市政府行政性规章解释权限和程序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解释。
 财政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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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关于印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指导意见》的通知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关于印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指导意见》的通知

卫农卫服务便函[2005]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农卫(基妇)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基妇处: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司组织制定了《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指导意见》,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培训大纲,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指导意见
2、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具体要求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章)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指导意见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200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方案》(卫规财发[2004]448号)、《卫生部关于开展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的通知》(卫人发[2004]114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中农村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卫办农卫发[2005]1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在征求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司局以及地方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指导意见》,对开展乡镇卫生院传染病主检医师培训、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和村卫生机构人员传染病基本知识培训的目标、内容等提出了指导性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培训大纲,认真组织实施。

第一部分 乡镇卫生院传染病主检医师培训

一、目标要求
(一)掌握常见传染病的基本诊疗和预防控制技能;
(二)掌握识别和转运常见传染病病人(包括疑似病人)的相关技能;
(三)掌握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相关程序和管理知识;
(四)熟悉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知识;
(五)了解疫情初步分析及处理方法。
二、时间安排
培训时间共6个月,原则上1个月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集中进行传染病专业理论及防控实践技能的学习,5个月在县级以上(含县级)传染病医院或设有传染病科(病区、病房)的综合医院进行临床实践技能的进修学习。
(一) 集中学习(参考学时:160学时)
主要内容包括:传染病学总论、传染病法制化管理、疫情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基本方法、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常见传染病和急性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地方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
(二)临床进修学习(参考学时:900学时)
主要内容包括:传染病病人的接诊和门诊处置、常见传染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原则以及常见疾病的临床急救。其中,应至少有3.5个月(630学时)在病房进行临床科室的轮转学习。
三、培训内容
(一)集中学习内容
【传染病学总论】
1、目的
提高乡镇卫生院传染病主检医师的传染病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水平。
2、要求
(1)掌握传染病的相关概念;
(2)掌握传染过程的表现、传染病流行过程的基本条件;
(3)掌握传染病的基本特征、常见的临床症状与体征、诊断依据及治疗原则;
(4)掌握传染病的预防措施、常见传染病的消毒、隔离方法;
(5)熟悉影响传染病流行的因素、传染病病程的发展阶段;
(6)熟悉消毒的种类和具体操作方法,熟悉个人防护措施;
(7)了解传染病的发病机制。
3、授课安排(参考学时:21学时)
主要内容包括:传染病定义和基本概念;感染与免疫;传染病的发病机制;传染病流行环节;传染病的基本特征、临床特征、诊断依据、治疗原则;抗生素的合理应用;传染病预防措施(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隔离消毒措施、医疗废物的处理等。
【传染病法制化管理】
1、目的
(1)提高乡镇卫生院传染病主检医师依法管理传染病的意识,使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传染病的各项防治工作;
(2)提高乡镇卫生院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质量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管理能力。
2、要求
(1)掌握《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2)掌握《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内容、方法、程序、时限等;
(3)掌握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基本方法;
(4)了解有关对村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内容。
3、授课安排(参考学时:12学时)
主要内容包括:法定传染病的种类及当地多发传染病病种;当地主要传染病发病、防控状况;《传染病防治法》主要内容;乡镇卫生院在传染病防控中的地位和作用;传染病报告的意义;传染病网络直报的主要内容;传染病报告的法律要求;疫情数据分析和应用。
【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1、目的
提高乡镇卫生院传染病主检医师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的能力。
2、要求
(1)掌握个案调查的目的和内容;
(2)熟悉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中个案调查表的一般形式和结构;
(3)了解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的基本知识。
3、授课安排(参考学时:6学时)
主要内容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概论;现场流行病学的基本理论(目的、方法、对象、内容);个案调查(目的、方法、内容等);暴发调查、专题调查(简介);个案调查表的设计和应用;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的基本技巧;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计划免疫】
1、目的
提高计划免疫的实际操作能力、理论水平以及对村卫生机构计划免疫工作的技术指导能力。
2、要求
(1)掌握计划免疫工作的基础知识;
(2)掌握计划免疫疫苗免疫程序;
(3)掌握免疫接种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3、授课安排(参考学时:12学时)
主要内容包括:计划免疫的概念;免疫程序;影响疫苗效价的主要因素;急性迟缓性麻痹监测及报告要求;脊髓灰质炎相关病例识别的技术;免疫接种反应的临床表现和处理原则。
【健康教育】
1、 目的
提高乡镇卫生院传染病主检医师的健康教育知识和基本技能水平。
2、 要求
(1)掌握健康教育的相关概念;
(2)掌握健康教育策略的制定方法;
(3)熟悉培训乡村医生的基本方法和技巧;
(4)掌握重大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3、授课安排(参考学时:6学时)
主要内容包括:健康教育的定义和内涵;健康教育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意义与作用;健康教育策略的概念和制定方法;人际沟通基本技巧;社会动员技巧;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的使用技巧;重大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常见传染病和急性重大传染病防治】
1、目的
提高乡镇卫生院传染病主检医师对常见传染病和急性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能力。
2、要求
(1) 掌握国家关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的主要政策;
(2)掌握常见传染病和急性重大传染病的主要流行病学特点;
(3)掌握不同传染病病种的主要临床特点、诊断、鉴别诊断与防治措施;
(4)掌握正确识别和转运传染病可疑病人的相关知识;
(5)掌握不同传播途径传染病的消毒隔离及个人防护措施。
3、授课安排(参考学时:103学时)
主要内容包括:
(1)SARS:流行病学、临床表现、临床诊断标准、鉴别诊断要点、治疗原则、预防措施及个人防护要求。
(2)艾滋病:传播途径、临床表现、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及国家免费治疗药物的适应症和监测指标、预防措施、职业暴露的处理和“四免一关怀”政策。
(3)肺结核:流行病学、临床表现与诊断、鉴别诊断要点、痰检、治疗原则、控制策略和预防措施。
(4)鼠疫:流行病学、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预防措施。
(5)霍乱:流行病学、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补液治疗方法、预防措施。
(6)流行性感冒:流行病学、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原则、预防措施。
(7)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病学、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治疗原则、预防措施。
(8)病毒性肝炎:各型肝炎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的意义及结果判断、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治疗原则、预防措施。
(9)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临床特点、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原则、预防措施。
(10)麻疹:临床表现及临床经过、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治疗原则、预防措施。
(11)流行性腮腺炎:临床表现、治疗原则、并发症及处理原则。
(12)细菌性痢疾:主要临床特点、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治疗原则、预防措施。
(13)伤寒与副伤寒:临床特点、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治疗原则、预防措施。
(14)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重点掌握细菌性食物中毒):定义、临床特点、诊断原则、与非感染性腹泻鉴别诊断、抗生素的使用原则。
(15)流行性乙型脑炎:临床表现、诊断依据、鉴别诊断要点、治疗方法、预防措施。
(16)肾综合征出血热:五期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综合治疗原则、预防措施。
(17)狂犬病:主要传染源、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伤口处理原则及疫苗、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的注射程序。
(18)地方性传染病和地方病:除上述的17种常见和重大的法定传染病外,如在布鲁氏菌病、炭疽、阿米巴痢疾、疟疾、登革热、钩体病等传染病和血吸虫病高发或流行地区,还应学习这些疾病的流行病学、临床表现与并发症、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原则及预防措施。
各地可根据本地传染病和地方病的流行规律、特点和发病情况,具体制定本部分学习计划。其中,应重点学习SARS、艾滋病、结核病和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的有关内容。
(二)临床进修学习
1、目的
(1)提高乡镇卫生院传染病主检医师对常见传染病和地方病的基本诊疗和预防控制能力;
(2)提高乡镇卫生院传染病主检医师临床急救能力。
2、要求
(1)掌握常见传染病和地方病的典型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治疗原则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的初步分析;
(2)掌握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措施;常见传染病的消毒、隔离方法;
(3)掌握常见疾病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4)掌握门诊日志、疫情报告卡的填写和常规诊疗操作的记录;
(5)掌握病人问诊、查体技巧;
(6)了解病程记录、会诊记录、转科转院记录、阶段小结、出院记录及死亡记录等医学文书的书写方法。
3、方式
各地可采取集中辅导和临床实践相结合、门诊和病房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学员在传染病科、急诊科和其他临床科室轮转进修学习,尽可能保证有较为充足的临床实践时间。


第二部分 村卫生机构人员传染病基本知识培训

一、目标要求
(一) 掌握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管理等相关知识;
(二) 掌握预防接种的正确方法和安全注射的技能;
(三) 熟悉疫情个案初步处理的相关知识;
(四) 掌握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五) 了解传染病防治的基本知识,含传染病中医、中西医结合防治的基本知识。
二、时间安排
村卫生机构人员传染病基本知识培训共5天,参考学时为30学时,由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托乡镇卫生院举办专题培训班的形式开展培训。
主要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法》有关主要内容;传染病疫情报告;实用消毒杀虫技术;传染病基本知识和诊疗原则;预防接种及安全注射;培训前后测试。
三、培训内容
【《传染病防治法》有关内容】
1、目的
提高村卫生机构人员依法管理传染病的意识,掌握与传染病防治有关的基本知识。
2、要求
(1)掌握法定传染病种类和主要管理要求;
(2)掌握依法配合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主要内容。
3、授课安排(参考学时:4学时)
主要内容包括:法定传染病的种类及当地多发传染病病种;村卫生机构和人员在传染病防治中的责任和义务;如何配合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传染病法制化管理。
【疫情报告】
1、目的
提高村卫生机构人员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的质量。
2、要求
(1)掌握《传染病防治法》中与村卫生机构有关的主要规定;
(2)掌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及报告卡的填写和上报要求;
(3)了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3、授课计划(参考学时:4学时)
主要内容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疫情报告基本内容;传染病报告登记及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实用消毒杀虫技术】
1、目的
提高村卫生机构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中的现场消毒和杀虫技能。
2、要求
(1)掌握疫点的消毒杀虫技术;
(2)熟悉常用的消毒剂、杀虫剂的使用方法;
(3)了解消毒方法的选择和杀虫剂的主要性能。
3、授课计划(参考学时:3学时)
主要内容包括:消毒杀虫概论;疫源地消毒的基本理论(方法、消毒剂种类、施药方法和使用原则、医疗废物的处理);常用的杀虫剂及其使用原则;各种污染对象的常用消毒方法;常见媒介宿主动物(蚊、蝇、蟑螂、鼠及其他媒介昆虫)的化学防治技术;消毒杀虫中的个人防护。
【传染病基本知识及防治原则】
1、目的
初步提高村卫生机构人员的传染病防控能力。
2、要求
(1)掌握传染病的概念;
(2)熟悉传染病的基本特征及临床特点;
(3)熟悉传染病的传染过程、流行过程;
(4)熟悉常见传染病的诊治及预防。
3、授课计划(参考学时:15学时)
(1)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流行现状、临床特点、诊断要点、个人
防护、诊断治疗方法。
(2) 艾滋病:概念、传播途径、高危人群、临床表现、预防和治疗原则、
国家“四免一关怀”策略。
(3)肺结核:流行现状、诊断要点、治疗原则、结核病防治策略。
(4)霍乱:临床表现、诊断治疗及预防。
(5)流行性感冒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现状、临床特点与预防控
制、诊断治疗方法。
(6)病毒性肝炎:各型肝炎的传播途径和防治、乙肝病毒的三种抗原抗体
系统及临床意义、诊断治疗方法。
(7)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临床表现、诊断治疗和预防。
(8)细菌性痢疾:临床表现、治疗及预防。
(9)伤寒和副伤寒:临床特点、诊断要点、治疗原则、预防。
(10)流行性乙型脑炎:临床表现、诊断要点、病原学特征及流行特征。
(11)狂犬病:传染源、临床表现、伤口处理和预防措施。
(12)血吸虫病等地方性传染病:传染源和传播途径、临床表现、治疗原则、预防措施。
各地在制定学习计划时,可对上述内容有选择性地进行安排,其中重点学习SARS、艾滋病、肺结核病和血吸虫病的有关内容。其中,应安排一定的学时学习传染病的诊断治疗方法。
【免疫接种、安全注射和健康教育】
1、目的
提高村卫生机构人员的免疫接种和健康教育能力,增强安全注射意识。
2、要求
(1)掌握计划免疫疫苗免疫程序;
(2)了解影响疫苗效价的因素;
(3)掌握计划免疫接种和健康教育相关技能;
(4)掌握各型常见注射器的使用及销毁方法;
(5)熟悉接种卡、接种证的使用和管理;
(6)掌握接种统计报表的填报要求;
(7)了解常见免疫接种反应的处理原则;
(8)了解急性迟缓性麻痹监测及报告方法。
3、授课安排(参考学时:4学时)
主要内容包括:了解计划免疫相关知识;计划免疫接种程序;健康教育基本知识;计划免疫接种相关技能;各型注射器的使用及注意事项;接种卡、接种证的使用和管理;常见免疫接种反应的处理原则。

第三部分 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

一、目标要求
(一)掌握与乡镇卫生院有关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等业务管理的基本知识与技能;
(二)熟悉农村卫生和农村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的卫生法律、法规;
(三)熟悉与乡镇卫生院有关的卫生管理学、卫生经济学的基本知识;
(四)了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改革和发展农村卫生。
二、时间安排
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为14天,参考学时为100个学时,由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卫生基本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和作用、与乡镇卫生院有关的卫生管理和卫生经济知识、乡镇卫生院的中医药服务及管理、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其他相关知识。
三、培训内容
【农村卫生基本政策】
1、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村卫生和农村中医药工作的基本政策规定,其中重点讲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
2、我国农村卫生的政策演变、历史回顾和经验教训;
3、我国初级卫生保健的发展历史和政策规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政策】
1、国家和地方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政策规定,其中重点讲解资金筹集、管理方式和如何科学合理制定报销方案;
2、我国合作医疗的政策演变、历史回顾和基本经验。
【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和作用】
1、我国乡镇卫生院的发展沿革;
2、乡镇卫生院在农村三级卫生网中的功能定位和作用;
3、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4、乡镇卫生院院长在卫生院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
【与农村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与医疗纠纷的预防处理】
1、我国卫生法律、法规对农村卫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主要包括:《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等;
2、医疗纠纷和事故的预防与处理,主要包括:《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有关内容,预防与处理医疗纠纷和事故的途径和方法等。
【与乡镇卫生院有关的卫生事业管理基本知识】
1、卫生事业管理的基本概念、特点和运用;
2、与乡镇卫生院有关的卫生事业管理的特点与实际运用;
3、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实践;
4、乡镇卫生院管理技巧和如何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实施管理、协调和指导监督。
【乡镇卫生院经济核算与财务管理】
1、乡镇卫生院经济核算与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和基本内容;
2、乡镇卫生院如何实现低成本、高效益。
【乡镇卫生院设施建设与信息管理】
1、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的规范与要求;
2、乡镇卫生院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运用方法。
【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分配制度改革】
1、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2、乡镇卫生院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和具体操作方法;
3、乡镇卫生院如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建设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
【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病案管理】
1、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的基本内容和方法以及质量评估的方法和途径;
2、乡镇卫生院病案管理的重要性和基本内容以及病案利用方法。
【乡镇卫生院合理用药与诊疗规范】
1、乡镇卫生院合理用药和检查、合理诊疗的重要性;
2、乡镇卫生院实现合理用药和检查、合理诊疗的途径和方法。
【乡镇卫生院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管理】
1、常见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2、乡镇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的基本内容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3、乡镇卫生院对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
【人际交流和公共关系】
1、乡镇卫生院加强人际交流的技巧和方法;
2、乡镇卫生院管理的艺术和技巧;
3、乡镇卫生院转变服务方式的重要性和主要内容(含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知识)。
【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及管理】
1、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的基本内容;
2、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配备和人才队伍建设。






附件2:
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具体要求

此次培训由中央财政投入资金予以支持,意义和作用十分重大。各地要精心组织,加强督导和检查,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一、加强培训前后对比测试
每项培训前后应进行对比测试,以了解学员的培训效果变化。测试可以采取问卷、提问、讨论等多种方式进行。
(一)乡镇卫生院传染病主检医师培训前后重点测试内容
1、培训前重点测试内容
【传染病总论】
(1)什么是传染病?列举你所知道的传染病。
(2)传染病可通过哪些途径传播?
(3)如何预防传染病?
(4)您在工作中使用过哪些消毒方法、消毒液及其浓度?
【传染病法制化管理、疫情报告】
(1)《传染病防治法》公布、实施时间?
(2)法定传染病的种类、报告时限?
(3)乡镇卫生院人员在传染病防治中的责任与义务?
【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1)什么是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2)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的目的?
(3)什么时候需要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计划免疫】
(1)什么是计划免疫?
(2)哪些人是计划免疫的适用人群?
【健康教育】
(1)如何进行健康教育的社会动员?
(2)如何开展重大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工作?
【传染病和急性重大传染病防治】
(1)传染病的诊断依据应包括哪几方面?
(2)哪几种传染病是慢性传染病?
(3)什么是重大传染病?
【临床进修】
(1)各种常见传染病的诊断、鉴别诊断要点及一般诊疗原则是什么?
(2)如何识别及转诊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
2、培训后重点测试内容
【传染病总论】
(1)传染病的传播途径有哪些?
(2)传染病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3)传染病病程的发展有哪几个阶段?
(4)什么是隐性感染和病原携带状态?
(5)传染病的治疗原则有哪些?
(6)抗生素的使用原则是什么?
(7)常用的消毒方法有哪些?
【传染病法制化管理、疫情报告】
(1)《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传染病种类、报告要求是什么?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3)乡镇卫生院在传染病法制化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4)计算某地某年传染病发病率、死亡率,简要分析发病特点。
【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1)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的基本方法是什么?
(2)个案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3)个案调查表的基本结构是什么?
(4)结合自身实践,谈谈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计划免疫】
(1)计划免疫疫苗的接种途径分别是哪些?
(2)影响疫苗效价的主要因素?
(3)如何鉴别佐剂疫苗是否被冻结过?
(4)计划免疫的程序是什么?
(5)哪些接种反应需要立即处理?
【常见传染病及急性重大传染病】
(1)SARS的诊断标准和特异性诊断方法是什么?
(2)简述SARS疫情的报告时间和程序?
(3)SARS的治疗原则是什么?
(4)在SARS治疗中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症是什么?
(5)医护人员在接诊呼吸道传染病时个人防护的实施要点是什么?
(6)艾滋病主要传播途径是什么?
(7)艾滋病的检测手段有哪些?何为确认试验?
(8)目前采用的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物是由哪几类药物组成的?
(9)艾滋病职业暴露如何预防及暴露后如何处置?
(10)原发性肺结核病变的特点是什么?
(11)结核病治疗原则是什么?
(12)血吸虫病的预防要点是什么?
(13)血吸虫病的诊断标准是什么?
(14)霍乱典型的临床表现和治疗的关键是什么?
(15)鼠疫的临床表现是什么?
(16)简述流感早期诊断的要点。
(17)人感染H5N1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的诊断标准是什么?
(18)HBVM(乙肝病毒标志物)的临床意义是什么?
(19)病毒性肝炎有哪几种临床类型?
(20)乙脑的主要临床表现有哪些?
(21)伤寒典型的临床表现有哪些?
(22)细菌性痢疾的临床症状及其经过是什么?
(23)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是什么?
(24)暴发性流脑的诊断标准是什么?
(25)暴发性流脑的治疗原则是什么?
(26)被狗咬伤后的伤口如何处理?
(27)流行性出血热三类主要症状是什么?
(28)流行性出血热的治疗原则是什么?
【临床进修】
(1)常见传染病的诊断、鉴别诊断要点?
(2)如何做好传染病的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
(3)如何正确转诊传染病病人?
(二)村卫生机构人员培训前后重点测试内容
1、培训前重点测试内容
【《传染病防治法》有关内容】
(1)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是何时公布和实施的?
(2)国家对传染病的防治实施何种方针?
【疫情报告】
(1)你所在地区有哪些传染病疫情报告方式?
(2)法定传染病有几类几种,报告的时限要求分别是什么?
【实用消毒杀虫技术】
(1)消毒杀虫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2)动物在传染病流行中的作用是什么?
(3)在自身工作实践中,常使用的消毒方法有哪些?
【传染病基本知识】
(1)什么是传染病?传染病有何特点?
(2)传染病是如何在人群中流行的?
(3)如何预防传染病在人群中的扩散蔓延?
【免疫接种、安全注射和健康教育】
(1)什么是免疫接种?
(2)安全注射的概念是什么?
(3)在农村开展健康教育主要有哪些方法。
2、培训后重点测试内容
【《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内容】
(1)《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村卫生机构和人员在传染病防治中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2)村卫生机构人员应怎样配合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传染病防治法》?
【疫情报告】
(1)法定传染病有几类几种、报告时限分别是什么?
(2)发生甲类传染病如何报告?
(3)发生暴发疫情如何报告?
【实用消毒杀虫技术】
(1)消毒的种类和常用的消毒剂的施药方法是什么?
(2)常见污染物品的消毒方法(至少列出4种)?
(3)常用杀虫剂的使用原则?
(4)常见医学节肢动物的化学防治技术(至少列出3种)?
(5)消毒杀虫中的个人防护原则是什么?
【传染病基本知识】
(1)何谓传染过程?何谓流行过程?二者有何联系和区别?
(2)传染病的诊断依据是什么?
(3)消化道传染病的预防策略和措施是什么?
(4)简述呼吸道传染病的预防策略和措施。
【免疫接种、安全注射和健康教育】
(1)不同接种途径免疫接种的操作要点是什么?
(2)如何使用自毁型注射器?
(3)如何管理好预防接种卡?
(4)如何开展重大传染病的健康教育?
(三)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前后重点测试内容
1、 培训前重点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关于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内容。
2、 培训后重点测试内容
(1)乡镇卫生院在农村三级卫生网中的功能、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2)乡镇卫生院如何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和事故?
(3)乡镇卫生院在传染病防治中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4)乡镇卫生院如何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5)乡镇卫生院如何实现合理用药、合理诊疗?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政策规定、报销方案的设计以及资金如何实
现封闭运行?
(7)乡镇卫生院如何配合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如何实现两者的同步发展?
(8)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技巧和艺术主要包括什么?
二、加强培训效果的监测评价
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培训效果作出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培训评价报告。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可采取委托有关单位或组织有关专家的方式,加强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学员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的专家组要定期到基层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培训师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卫生部将依据本指导意见所规定的主要培训内容,择时开展督查和抽查工作,以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三、严格要求,加强管理
承担此次培训具体任务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组,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 制定培训的具体实施计划;
(二) 提前培训师资;
(三) 组织安排学员学习;
(四) 加强学员管理;
(五) 制定培训质量评价和监测等各项管理制度;
(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确保学员按照有关要求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七)其他有关工作。
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对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责任制,明确其在培训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四、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达到规定的培训目的和要求
在开展培训的过程中,各地可采取集中授课和分散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保证学员有足够的实践时间和交流机会,提高学员参与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重在提高实践操作能力,切实做到理论教学和实践学习的有机结合。
在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中,应重点启发卫生院院长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讨论和思考,并可安排一定的时间进行经验交流和现场参观。为提高培训效果,应尽量采取20人左右的小班授课方式。培训结束后,对卫生院院长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的测试,同时卫生院院长应联系所学知识撰写一篇推进所在卫生院发展或促进当地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报告。按照卫生部《关于开展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的通知》(卫人发[2004]114号)提出的要求,此次培训内容和测试结果可用于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岗位培训,学员的培训时间可计算为集中面授的学时。

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案例分析

陶毅


【案情简介】

张某与陆某于2007年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但双方一直没有子女,为此双方时有争吵,2008年初张某在同学聚会时巧遇自己的初恋情人宋某,旧情复燃之下,双方发生了婚外性行为。但事后张某自觉对不起自己的丈夫,便告诉宋某,不希望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婚姻关系破裂,也不希望对宋某的婚姻关系有不良影响,双方仍然还是普通朋友,此后双方的关系渐渐疏远。不久,张某发现自己怀孕,经推算日期,这个孩子应该是宋某的,但张某没有告诉宋某。陆某一家人得知牛某怀孕,都欣喜异常,对张某也是关怀备至。2008年10月,张某生下一子,此后生活渐趋平静。2009年以后,由于对父母的赡养问题和其他生活琐事,二人经常发生争执,一次激烈争吵时,陆某动手打了张某,张某一时气愤,说出了孩子不是陆某亲骨肉的事实,在陆某的追问之下,张某说出了事情的真相。陆某决定与张某离婚,双方很快达成了离婚协议,协议中约定孩子由张某抚养,陆某不承担抚养费,2009年1月,双方正式离婚。婚后张某单独抚养孩子,负担很重,于是找到宋某,要求宋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起初宋某不承认孩子是他的,后虽然承认与孩子的血缘关系,但拒绝支付抚养费。2009年3月,张某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宋某承担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

【主要法律问题】

生父对非婚生子女有无抚养义务?是否应当认领非婚生子女?

【参考处理意见】

某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因牛某与宋某承认与孩子的血缘关系,该子女是双方的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5条之规定,判决宋某每月支付人民币300元,作为该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直至该子女成年为止。

【法理、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到非婚生子女的认领问题。所谓非婚生子女的认领是指生父对非婚生子女承认并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这一制度早在古罗马法中就有所体现。近现代各国民事立法一般对此都有所规定。例如瑞士、法国、德国、日本等都在自己的民法中规定了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包括认领的方式,认领人的条件、认领无效、认领的撤销、任意认领与强制认领、不贞抗辩等。
我国《婚姻法》中没有规定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制度,也没有关于自愿认领或强制认领的相关规定,但根据相关司法实践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生父与非婚生子女之间形成的血缘关系不因婚姻关系而发生改变,对有血缘关系的非婚生子女,生父应当承担抚养责任,至于是否认领,需要看双方的实际情况及生母是否愿意和有能力抚养而定。本案在确认该子女与宋某的血缘关系的基础上,如果生母愿意抚养,则应判决该非婚生子女随母共同生活,但生父应当承担一定的抚养费;如果生父愿意抚养该子女,也可判决由生父抚养,生母承担一定的抚养费;如双方均不愿抚养该子女,则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谁抚养,不排除依法做出由宋某承担抚养教育该非婚生子,该婚生子与生父共同生活,由生母支付必要的抚养费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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