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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福建省牲畜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5 21:19:49  浏览:862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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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福建省牲畜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福建省牲畜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政办[2003]10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省经贸委制定的《福建省牲畜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八月六日

福建省牲畜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
省经贸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牲畜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布局,加强牲畜定点屠宰工作,推进牲畜屠宰加工行业的健康发展,保证肉类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牲畜定点屠宰厂(场),是指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市、县人民政府确定设立的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以下简称屠宰厂(场)〕。

第二章 设置规划

  第三条 屠宰厂(场)的设置,必须纳入市县城乡总体规划,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利流通、方便群众、便于检疫和管理”的原则,科学合理布局,实现社会资源和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

  第四条 屠宰厂(场)的设置数量,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控制:日均牲畜消费量1200头以上的城市市区可设屠宰厂(场)1—2个;日均牲畜消费量1200头以下的城市市区和县城可各设屠宰厂(场)1个;距市区、县城10公里以外鲜肉需求量大的乡(镇)和工矿区可各设置屠宰厂(场)1个;鲜肉需求量小的乡(镇)可按经济区域与其它乡(镇)联合设置屠宰厂(场),不单独设点;地处偏远、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屠宰量较小、暂不具备定点屠宰条件的农村,可以实行农村屠工管理制度。对只生产加工分割肉、冷却肉小包装产品,不销售白条肉、不从事代宰业务、年生产能力20万头以上的规模化、机械化、工厂化的屠宰厂(场),当地可适当增加设置数量。

  牛、羊屠宰一般在当地屠宰厂(场)内附设牛、羊屠宰车间。为了尊重少数民族食用牛、羊的民族风俗习惯,也可专设屠宰厂(场)。

  第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向市、县人民政府提出屠宰厂(场)设置实施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后组织实施,并向省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 新建屠宰厂(场)和原有屠宰厂(场)迁建、改扩建的规划选址,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屠宰厂(场)设置实施方案提出意见,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 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屠宰厂(场)设置的实施方案,有计划地调整屠宰厂(场)的布局结构,引入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鼓励和支持屠宰厂(场)实行规模化、机械化、工厂化屠宰牲畜和从事分割肉、冷却肉小包装产品的屠宰加工。要逐步采用国际通用的屠宰方式和实行品牌经营,逐步淘汰设施简陋和工艺落后的屠宰厂(场),提高屠宰加工水平。

  因市、县人民政府调整屠宰厂(场)布局结构造成屠宰厂(场)损失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实后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章 设置条件

  第八条 屠宰厂(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符合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和有关行政规章的规定。

  (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主体工程与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条件以及噪音和“三废”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三)按照《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标准进行设计、建设或改扩建,还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设置病畜隔离圈、急宰间、无害化处理间、检疫检验室以及防疫、消毒、冲洗设施,动物防疫、肉品检验和分割车间的场地设施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四)屠宰厂(场)的生产卫生条件必须符合《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12694)标准,牲畜产品的盛装器具和运载工具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五)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17236)、《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T17996)和《牛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18393)的规定,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经县以上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的屠宰操作人员和经省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具备健全的牲畜验收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

  第九条 已设立的屠宰厂(场)未达到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由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整改,限期达到本办法规定条件。对整改不合格的,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

第四章 设置程序

  第十条 设立(包括新建、迁建、改扩建)屠宰厂(场)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市、县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县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先对该申请是否符合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和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并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凡符合设置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由申请人再提交下列资料:

  (一)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屠宰厂(场)规划选址意见;

  (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屠宰厂(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核意见;

  (三)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屠宰厂(场)的选址和设计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意见;

  (四)屠宰厂(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屠宰厂(场)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及有关图纸(包括地形图、总平面图、设备布局平面图);

  (六)投资者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屠宰厂(场)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屠宰厂(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其它书面材料。

  第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设立屠宰厂(场)的申请资料后,应当及时会同食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在十个工作日内报市、县人民政府,由市、县人民政府在收件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不同意设立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设区市的区人民政府不得审批设置屠宰厂(场)。

  申请设立屠宰厂(场)的单位或个人,凭市、县人民政府批文、向城乡规划、建设、土地等部门办理建设有关后续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屠宰厂(场)建设竣工后,由申请设立的单位或个人向市、县人民政府商品流通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商品流通部门应会同建设、畜牧兽医、卫生、环保等有关部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市、县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立即报请市、县人民政府发给定点屠宰标志牌;卫生、畜牧兽医、环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给予办理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和工商登记手续。屠宰厂(场)证照齐全后方可开业,并应将定点屠宰标志牌及各项证照公开悬挂于显著位置。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制订必要的措施和制度,加强对屠宰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和屠宰厂(场)加强行业自律和企业管理,依法经营,促进屠宰加工行业健康发展。

  第十四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落实屠宰厂(场)设置的实施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本地区屠宰厂(场)的监督管理,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管理。

  第十五条 各级城乡规划、建设、畜牧兽医、食品卫生、环保、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屠宰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协助市、县级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乡镇牲畜屠宰厂(场)进行监督管理。主题词:商业生猪管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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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辅警劳动关系应把握的几个重点

季晓萍


  辅警人员,是指由公安机关直接招收录用、管理使用的专门从事社会面治安巡逻防范、交通管理的群众性专业队伍。是一支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和管理的队伍,功能与配备介于现在的保安与正规警察之间,拥有一定的执法权。随着辅警队伍的日益增大,对于如何管理辅警队伍,处理好公安机关与辅警所形成的劳动关系应把握以下几个重点:
  一、及时签定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辅警一旦与公安机关形成劳动关系就要及时签定劳动合同,如果不及时签定,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辅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辅警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辅警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里面存在一个“两倍工资“的法律后果。
  二、派出所不构成与辅警形成劳动关系的当事方
  公安局属于机关法人,派出所是公安局派出的属下工作单位,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派出所不能以用人单位的身份出现在劳动合同中。即不能与辅警签定劳动合同,而应该由公安局与辅警签定劳动合同,其中在工作地点中约定为XX派出所。同时劳动合同条款中,约定由派出所行使日常管理职能,此时,公安局与派出所形成了一种委托管理关系。
  三、对于采用罚款手段管理辅警,应当慎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只有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实施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的机关,才能依法定程序和权限,对违法者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而劳动法意义上的的用人单位(此时为公安机关)不是行政执法机关,而是社会法意义上的管理方,即辅警进入公安机关内部,遵守公安机关的规章制度等,与公安机关形成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有点类似于企业与员工的关系。
  在企业管理中对于员工的罚款权力,1982年4月10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奖励条例》,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颁发516号令,废止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使得企业对员工的罚款失去了直接的法律支撑。这也是劳动法中所规定的对员工可以行使罚款权的主要法律来源。在社会越来越强调人性化管理的趋势下,罚款方式应当慎行。
值得一提的是,罚款并不是万能的。罚款适用的情形不应当过于宽泛,可以通过教育、纪律处分、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等途径解决。当然,劳动管理手段多种多样,管理工具千变万化,而且还在不断丰富,处理劳动关系切莫“一罚了之”。
  四、对于涉及辅警利益的内部规章制度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可以看出国家对此类劳动关系的弱势方采取了积极的保护主义态度。
  应当按照法律要求成立相应的辅警工会,讨论相关涉及辅警利益的内部规章制度,并经过民主程序,保障法律程序上的合法性。


元和派出所季晓萍
生物技术国际专利(PCT)申请量分析

武卓敏


关键词: PCT,专利申请量, 国际专利, 生物专利, 生物制药, 生物化妆品, 生物技术, 药品专利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于2008年2月21日公布的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的相关数据,有关生物技术方面的专利申请量与电子信息行业飙升的申请量相比,出现了持续的疲软反应。核工程发明的专利申请以24.5%的增长夺得07年的最高增幅(共712件)。从总量与增幅上看,电子信息产业的国际专利申请量一直保持强势。生物技术专利申请量的下降,原因比较复杂,以下是具体的数据分析。



(本文作者:武卓敏,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知识产权法-竞争法-税法研究所博士候选人,原载于:生物技术知识产权C.O.M.平台:www.bioipr.com)


一、生物技术国际专利申请量持续下降



从绝对申请量上看,生物技术专利申请量从2003年的8604件降到了2007年的7228件;与2006年的7413件相比,07年下降了2.5%。2004年较2003年,生物技术国际专利申请量降幅达到11.6%,若拿2003年的申请量与2007年相比,生物技术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的平均降幅已经超过了15个百分点(16%)。



不过,从WIPO官方公布的数据看,生物制药和化妆品专利申请的绝对数量远远高于其他生物技术领域。而生物技术专利申请总量与其他领域的申请量相比,还是处于前列的。2007年国际专利申请量突破一万件的六个领域中,生物制药与化妆品国际专利的总申请量位居第三,排在电信和信息技术之后。这说明,虽然生物技术国际专利申请数量出现了下滑,但是其总的技术发展还是向前推进的。


二、生物医药国际专利申请量飙升后出现停滞



在涉及生物制药与化妆品的生物技术专利(此处统称为“生物医药国际专利”)方面,专利申请量较之06年,基本已经出现了停滞,仅有0.1%的增幅;但生物医药国际专利申请量整体上仍处于上升趋势,从 2003年的9976件增至2007年的13936件;不过,该领域的国际专利申请量的增长一直不太稳定,2004年曾降至9436件;之后,又于 2006年攀升至13920件的高点,而06年与07年的申请量基本相同,出现了高端的短暂停滞。


三、农业及食品生物技术国际专利申请量持续负增长



农业生物技术与食品生物技术专利在生物技术专利中的申请数量最低。2003年仅有1660件,到2006年出现明显上升,达到了2336件,增幅为28.7%。这是自2003年开始,第一次在该领域出现国际专利申请量的负增长。


四、2007年PCT申请人排行



2007年排在前10位的PCT申请人基本全部来自电子信息领域,中国华为排行第四。生物科技领域没有任何一家企业进入前10名。



世界上最著名的化工企业之一,德国巴斯夫(BASF)公司居PCT申请人排行榜第11 位。2007年共有810件国际专利申请,比去年增加了94件。不过,德国巴斯夫的产品涉及很多领域,包括高价值化学品、塑料、染料、汽车涂料、植保剂、药品、精细化学品、石油及天然气等。它也是全球最大的饲料添加剂供应商之一,产品包括单项维生素、复合维生素、类胡萝卜素、赖氨酸、酶他富(r) 5000G和饲料防霉剂;1995年,巴斯夫还在沈阳成立了巴斯夫维生素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维生素A、D、E和各种复合维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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